根据院工会2015年10月28日《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的通知》精神,对学校机关基层工会组织机构设置进行相应调整,成立了五个机关基层工会组织:
1、党群机关工会(包括:党委、院长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、组织部、党校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学生工作部、best28365、离退休工作处、工会、妇委会、团委、综合档案室);
2、行政机关一工会(包括:发展规划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研究生处、国际合作交流处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、校友联络服务中心、学报编辑部);
3、行政机关二工会(包括:人事处、招生就业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保卫处、中科创业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);
4、后勤管理处工会(包括:后勤管理处、基建处、校医院、烟台山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);
5、图书馆工会。